联盟推广计划条款

最后更新:2026 年 10 月

第 1 条:目的与各方

本条款适用于由 The Dug Media Ltd 运营的 GetLinkFast 联盟推广计划。The Dug Media Ltd 是依据塞浦路斯法律设立的私人有限责任公司,在塞浦路斯公司注册处的注册号为 HE481285,注册地址为 35 Fellachoglou, Mouttalos, 8016 Paphos, 塞浦路斯(以下简称“GetLinkFast”)。本条款对 GetLinkFast 及所有获准加入计划的人(以下简称“推广者”)具有约束力。本计划允许推广者推荐 GetLinkFast,并就其带来的客户(以下简称“被推荐客户”)所支付的款项获得佣金。本条款未规定的事项,适用 GetLinkFast 的一般销售条款。

第 2 条:加入计划

本计划仅面向能够开具符合其适用法规的发票的专业人士。推广者在其客户专区提交申请并接受本条款。GetLinkFast 审核每份申请,可不说明理由而拒绝。答复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。一个人只能拥有一个推广者账户。

第 3 条:推广链接与被推荐客户的归属

获准加入后,推广者将获得专属链接。在点击该链接后 30 天内于 getlinkfast.com 创建的账户归属于该推广者。如果访客点击了多位推广者的链接,以最后一次点击为准。只有在点击之后创建的组织才能成为被推荐客户:点击时已存在的账户不予归属。只要计划存续且推广者未被除名,被推荐客户就一直归属于其推广者。推广者不能成为自己的被推荐客户。归属依赖 Cookie:访客拒绝或删除 Cookie 可能导致无法归属,且不得就此向 GetLinkFast 追索。

第 4 条:佣金

佣金按 GetLinkFast 实际从被推荐客户处收到的款项(不含税)计算,包括订单、额度充值、订阅及其续订、加密货币支付。不含增值税、赠送的额度(奖励、促销)以及用充值时已计入的额度支付的订单。费率取决于推广者全部被推荐客户带来的累计不含税营业额:5 000 € 以内为 3 %,5 000 € 至 20 000 € 为 7 %,超出部分为 10 %。每笔付款按该笔付款之前已达到的档位费率计佣;档位变化不会改变已计算的佣金。佣金在 GetLinkFast 与被推荐客户的整个合作期间内均应支付。

第 5 条:退款与争议

如果被推荐客户支付的款项被退还,或被其向银行提出争议且 GetLinkFast 败诉,相应佣金按退还金额的比例取消。如果该佣金已经支付,其金额将从后续佣金中扣除。

第 6 条:佣金支付

佣金在产生它的款项到账 60 天后变为可支付。推广者可随时在其专区查看当天的可支付金额。该金额达到 100 € 后,推广者可向 contact@getlinkfast.com 发送一张注明日期的发票,金额等于发票日期当天的可支付金额,抬头为 The Dug Media Ltd(欧盟内部增值税号 CY60221313C)。发票上应载明推广者的银行账户信息和适用于其的税务事项。如推广者在欧盟其他成员国为增值税纳税人,其发票不含税,并注明“反向征税”(指令 2006/112/EC 第 196 条)。GetLinkFast 在收到发票后 30 天内通过银行转账付款。发票日期之后变为可支付的佣金,将随下一张发票支付。除已收到的发票外,GetLinkFast 不保存推广者的银行账户信息。

第 7 条:禁止行为

禁止:发送未经请求的信息(垃圾信息);在搜索引擎购买包含 GetLinkFast 品牌或其变体的关键词;在返现网站、优惠码网站发布链接,或以向访客提供报酬为条件传播链接;在没有真实点击的情况下投放 Cookie;创建虚假账户或自我推荐;任何让人以为推广者代表 GetLinkFast 行事的呈现;任何关于服务或价格的误导性陈述。如有违反,GetLinkFast 可取消由相关行为产生的佣金,并暂停或除名该推广者。

第 8 条:暂停、除名与退出

GetLinkFast 可暂停推广者:其链接此后不再归属新的被推荐客户,但其现有被推荐客户的佣金仍应支付,禁止行为的情形除外。推广者可随时通过电子邮件退出计划;截至其退出之日已获得的佣金按第 6 条支付。GetLinkFast 可提前 30 天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终止计划;计划结束前已获得的佣金仍应支付。

第 9 条:推广者的身份与数据

推广者以独立专业人士的身份行事。推广者不是 GetLinkFast 的员工、代理人或受托人,无权约束 GetLinkFast。任何一方均不授予独家权利。推广者自行承担其税务和社会保险义务。为保护客户的保密性,推广者不会收到可识别其被推荐客户的信息:其专区只显示他们的序号、注册日期以及用于计算佣金的金额。

第 10 条:修改、适用法律与争议

GetLinkFast 可修改本条款。任何修改须在生效前至少 30 天通过电子邮件通知,且不适用于已计算的佣金。本条款适用塞浦路斯法律。任何投诉请发送至 contact@getlinkfast.com。如 30 天内未能友好解决,任何争议均由塞浦路斯法院专属管辖。